5月1日,《江蘇省價格條例》將正式施行,這也標志著我省依法治價進入了新的階段。昨天,省物價局在新街口組織了《價格條例》的宣傳活動。
新出臺的《價格條例》中,對相對封閉區域的價格行為專門做了規定:機場、學校、車站、高速公路及其服務區、港口碼頭等相對封閉區域內的經營者或者管理單位,應當合理定價,按照價格主管部門要求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價格信息,并向社會公布。一旦經營者或者管理單位不按照規定向社會公布有關價格信息,主管部門將責令限期改正,逾期不改的,處以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。五一小長假,將是新《條例》施行后的第一個假期,機場、車站和服務區等相對封閉區域的價格行為,也將成為物價部門重點關注的對象。省物價局檢查分局副局長吳橋表示,從江蘇的情況看,對整個封閉區域的價格管理應該說還是比較規范的,但也不排除個別經營者虛高標價的行為。新的《價格條例》頒布后,物價部門也會對這一塊加強監管。機場、車站和服務區這些相對封閉區域的價格,普遍要比市場的正常價格高,那么,經營者制定的價格怎樣才能算“合理”呢?吳橋表示,相對封閉區域內的價格,必須按照市場同類商品的價格來制定,省物價部門將盡快出臺相應的細則,加強對這類價格行為的監管。而在新《條例》中,已經要求經營者及時公布相關價格的信息,對公布時間和方式都做了明確的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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